经广州市新新济困公益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将新章程公示如下。
变更内容有:
1. 原第四章第十二条“本基金会由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,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3年”,变更为“本基金会由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,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”;
2. 原第四章第十七条“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”,变更为“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”。
更新章程详情可点击查看